讨厌,是记得一个人的坏处;喜欢,是记得一个人的好处。
讨厌是对一个人彻底厌恶,或许是极度的不喜欢吧。不喜欢,至少还有喜欢在后面,那是一个人的单方面对某人或某事物的感觉。而讨厌,是某人或某件事物的行为活动作,招惹或转换他人原本的好感变成厌恶。
喜欢不是爱,但却是一种好感、相信。爱,是当对某个人或事物的了解到了一种成熟度,而产生的感觉,就如父母无悔的无止境的对孩子付出。喜欢是次于爱,但却是最好的感觉,因为爱已经是盲目了。
大多数的人都有讨厌和喜欢的人,也有被讨厌和被喜欢的人或事物。古人言:谁人人前不说人,谁人人后没人说。每个人讨厌和喜欢都有自己的原因。那原因的起点,或许不是他人可以理解,毕竟没有谁是谁的虫。但感觉不会变吗?
感觉会变,纵使让人盲目的爱,有一天也会开天眼儿大义灭亲。要破坏一个人对外的好感不难,或许只需散播一些谣言,说几句坏话,破点口戒,就能彻底的毁灭而产生讨厌。但,相反的就很难了。要改变一个人的负面感觉,或许要动用很有力的证据,或他很信赖的人来当说客,那或许也只能平复他的负面感觉。做坏三天,做好三年哪。
凡事都有例外,奇迹发生就因这个例外。要让讨厌的感觉瞬间彻底的毁灭,或许只有一个情况,那就是当某人知道他讨厌的,快要永久性的消失时。在这种情况下,通常会让某人回看这事物一眼,而这一眼便是例外的回看,奇迹或许便因此而产生。这时,或许某人会自问,他又做了什么天杀的坏事呢?这情况或许可以用一句话来解释:最了解自己的是自己敌人。越是了解,越是惺惺相惜,那么失去了一个了解自己的人,纵使是敌人,也会让自己感觉孤单。
如果只记得好,那就不会有讨厌;如果早点体悟离别的惋惜,那便能消除厌恶。愿人人心中都只有美好的记忆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